【641年】唐朝与西藏吐蕃王朝联姻,文成公主进藏,藏茶的历史开始了。
【815年】吐蕃国王热巴巾赞普开展了空前的尊佛运动,规定七户养一僧的制度。之后有大批汉族禅僧到西藏传法,将内地烹茶的方法和坐禅饮茶的习惯传给喇嘛和普通藏民。
【835年】官府首次确立茶叶专卖制度。
【841年】官府开始禁止民众私卖茶叶。
【856年】杨晔著《膳夫经手录》,其中提到:蜀茶是所有茶里最好的,因为只有蜀茶可以 “南走百越,北临五湖”,滋味和芳香仍能保持不变。
【907年】史料《太平寰宇记》记载,西蜀手工作坊用“制茶饼法”制作茶饼。
宋朝
【1044年】宋朝和西夏议和,规定宋廷每年向西夏贡茶叶3万斤。
【1074年】朝廷采纳王安石的建议,在成都设置茶场司,实行川茶专买专卖,并在秦州设置买马司管理吐蕃、党项战马的茶马互市。
【1081年】皇帝规定,专门以雅州所产藏茶作为交易良马之用。
【1103年】设湟州茶马司,专管卖茶买马,规定雅州藏茶只能用于买马,禁止用于他处。
【1127年】南宋高宗建炎元年,成都府路转运判官赵开上书指出茶马之弊:要求废止政府专卖藏茶的榷茶制,实行茶商交钱购买销售配额的“茶引制”。
元朝
【1277年】官府开发藏茶市场,在碉门(今雅安天全)和黎州(今雅安汉源)设立专卖场所,与西藏进行贸易。
【1278年】官府设立西番茶提举司,垄断茶叶买卖。
【1330年】太医忽思慧著《饮膳正要》记载:藏茶,产于雅州一带,可用于制作酥油茶。
明朝
【1368年】朱元璋在《大明律》规定:不许讲卖茶易马,谁敢走私贩卖藏茶,谁敢以茶易马,格杀勿论,亲族流放边疆。
【1372年】明朝的茶马互市正式开始,此时一匹战马可以换藏茶一千八百斤。
【1377年】朝廷用50万斤藏茶换得吐蕃战马13800匹。
【1398年】驸马欧阳伦走私藏茶10万斤,触犯大明刑律,论罪处死,同案的陕西布政使甄友仁同罪处死。
【1449年】每年派遣钦差大臣,巡查潼关以西、甘州等地走私藏茶的情况。
【1546年】陕西茶商在雅州开办义兴隆茶号经营藏茶。
清朝
【1639年】顾炎武《天下郡国利弊书》指出,藏茶之所以十分重要,西藏人从古至今都需要它,是因为饮食以牛羊肉和青稞为主。腥肉之物非茶不消,青稞之热非茶不解。
【1644年】官府设司茶官,规定在陕西、甘肃两省进行茶马交易。每年额定交易的马数量为11080匹:上等马可换120斤藏茶,中等马可换90斤藏茶,下等马可换藏茶70斤。
【1661年】顺治帝批准五世达赖喇嘛的请求,开设茶马互市市场。
【1701年】康熙政府规定,按照配给的边引销往康藏地区的藏茶叫南路边茶,产地指定在雅安,销售地在康定。
【1724年】雍正决定,每年赏赐给达赖喇嘛藏茶5000斤、班禅2500斤,每年由藏茶商采办,实际各为15000斤和5000斤。
【1735年】雍正皇帝逝世,颁赏三大寺煎茶银三千两,藏茶八百甑。其余寺庙共给银三千两,藏茶八百甑。
【1795年】茶马互市由于各种原因时常中断,至此年宣告退出历史舞台。
【1899年】十三世达赖喇嘛通过蒙古活佛哲布尊丹巴向清廷陈述藏事,请求严令禁止英人在西藏贩卖茶。
中华民国
【1930年】自康定口岸运入藏区的藏茶折算银圆为140万元,占入藏物资总值的65%以上。同年,川康军恢复茶种出关禁令,违者严惩不贷。
【1935年】西康省成立,省主席刘文辉说,藏茶是汉藏贸易的中心,也是汉藏经济联系的纽带。
【1939年】官商联营的康藏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雅安成立,垄断包销全部茶引共11万张。
【1942年】中国茶叶公司在雅安成立,货物税局在西康省成立,对藏茶实行计量和计价征税的“报关”制,前后千余年历史的“茶引”制和“引岸”制宣告退出历史舞台。
【1944年】义兴茶号、孚和茶号带头从康藏茶业股份公司退股,纷纷自办茶厂。
【1948年】西康省政府宣布藏茶开禁,允许茶商经营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
【1950年】进藏解放军大量收购藏茶,至年底累计超过160万斤。
【1951年】西康省茶叶公司第三茶厂更名为雅安茶厂,原第一、第二、第四茶厂归其管辖。
【1953年】西康省一共生产藏茶210万公斤,比1950年增加47%。
【1954年】解放军西南军区司令员贺龙视察雅安茶厂,指出:雅安是边茶的重要产地,要组织力量把藏茶生产搞好,一定要保证藏族地区的供应,这对于加强民族团结、巩固边防有很重要的意义。
【1958年】雅安地区的藏茶生产全部统一合并到国营雅安茶厂,即今之四川省雅安茶厂有限公司。